【烟台卖二手房】烟台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?
烟台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?
您好: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的程序是: (1)私人房屋转让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; ②销售合同(原件); ③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(在受理窗口领取)。注:1。单位购买私人住宅的,还须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书(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)的原件和复印件(加盖公章),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。单位(领取窗口领取)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2。非住宅转让的,提交土地使用权证; 3。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,出具委托书或公证证明,并由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。房屋已出租且购买人不是承租人的,应当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; 5。有共有人的,出具共有人同意出售证书和共有权证书; 6。法院作出判决的,应当发出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。(2)办事流程示意图:在受理窗口领取表格-在受理窗口提交收据-契约税,在收费窗口缴纳税款-在签发窗口验证并领取凭证(3 ) 私房交易收费标准:1。交易流程 费用:住宅6元/平方米,非住宅10元/平方米,双方各50%。2。报名费:由购买者支付 ①住宅:80元/套; ②非住宅:(1)100(含100)平方米以下每箱80元; (2)100-500(含500)平方米以下120元/箱; (3)500-1500(含1500)平方米以下每箱200元; (4)1500-3000(含3000)平方米以下每箱300元; (5)3000-10000(含10000)平方米以下每箱500元; (6)10000平方米以上每箱800元。3。契税:由买方缴纳 ①住宅:个人购买普通住宅(144O以下),按交易金额的1%缴纳。非普通住房(144O(含)及以上)按成交金额的3%缴纳5%; 单位购买按成交金额的3%支付; ②非住宅:按房地产交易金额的3%缴纳。4。营业税及附加:卖方缴纳①普通住房(144O以下),转让时未满5年,成交金额的5%。缴纳55%,5年以上,免征营业税及附加; ② 非普通住房(144O(含)及以上),转让时未满5年,按成交金额的5.55年以上按销售收入减去货款差额的55%支付。55% 付款。5。个人所得税(或税金):由卖方缴纳,转让时未满5年按以下方式缴纳: ①可提供完整、准确的房屋原值证明,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正确计算,适用税率为20%。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20%(应纳税所得额=房屋转让所得-房屋原值及合理费用); ②不能提供房屋原值,支付房屋转让收入的1%。房屋转让5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。个人出售房屋后一年内,买方按市场价格回购房屋,根据所购房屋的金额,全额或部分退还原房屋出售所交纳的税金。6。房屋所有权证费用:免费一本书,每增加一本书10元。7。印花税:分为“财产转让文件”印花税和“权利、执照”印花税。《财产转让文件》的税目税率为十分之五,计税依据为文件载明的金额,买卖双方均须缴纳; “权证”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固定税率,买方缴纳。其中,房管部门收取交易费、产权登记费、成本费,均为固定费用; 其他契税由财政局征收,需要评估。营业税及附加、个人所得税、印花税由地税局征收。评估费用详情请咨询开发区财政局\地税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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